万斯同将“南明史(明史)”改写为《石头记》,《石头记》=正反文+赤反文;那么所谓“正反文”“赤反文”又应该怎么读呢?
《石头记》第二回原文:
子兴道:“……目今你贵东家林公之夫人,即荣府中赦、政二公之胞妹,在家时名唤贾敏。不信时,你回去细访可知。”雨村拍案笑道:“怪道这女学生读至凡书中有‘敏’字,皆念作‘密’字,每每如是;写字遇着‘敏’字,又减一二笔。我心中就有些疑惑,今听你说的,是为此无疑矣。”
“读至凡书中有‘敏’字,皆念作‘密’字,每每如是;写字遇着‘敏’字,又减一二笔。”
冷子兴说林黛玉之母“名唤贾敏”,而贾雨村是中过进士之人,居然此时方知林黛玉是在“避讳”,其中显然有文章。
所谓避讳,即“为尊者讳、为亲者讳、为贤者讳”,指古人说话和写文章时,必须回避当时帝王、圣人和本人祖上之名讳。若违反,轻者为人耻笑,重者杀身灭族。清朝曾因此大兴文字狱。
陈垣在《史讳举例》中列举了四种常用避讳之法。
(1)改字法:用同义或同音字代替本字,以同义字为多。比如,阴历一月本叫“政月”,因秦始皇叫“嬴政”,于是将“政月”改为“正月”,“正”的读音也变为“征”。汉时吕后叫“雉”,当时文书上凡遇“雉”字,均用“野鸡”二字代替。李世民时,将朝廷六部之一的“民部”改为“户部”。
(2)空字法:将本字空而不写,或画以“□”,或书以“某”字,或直书以“讳”字。
(3)缺笔法:用本字而省缺笔划。如唐太宗名李世民,唐《于志宁碑》为避讳,书“世”作“卅”。
(4)改音法:改变本字的声调或读别的音。陈垣认为此法并未实行,不过徒有其说而已。
此处林黛玉之所谓“避讳”,实际上是《石头记》之创作手法;反其道而行之,即可得出《石头记》之解读方法。
1. “解谜”
“读至凡书中有‘敏’字,皆念作‘密’字,每每如是。”
这是改音法。黄现璠《古书解读入门》:“敏,《毛诗古音考》读如米。”故林黛玉将“敏”字念作“密” 。
林黛玉之母单名一个“敏”字,是“赦”“政”之胞妹。而所谓“赦”“政”即“赤反文”“正反文”,其解读之法就在这个“敏”字上。
“敏”,“每反文”也;“每”,常常,往往,即“每每如是”之“每每”。“密”则隐“谜”;此处让林黛玉将“敏”念作“密”,正为此也。
此句意为:“每反文”即“谜”。
既然每每“反文”即“谜”,那么要读“正反文”与“赤反文”,先“解谜”也。猜解《石头记》中的“谜语”,是通往“红楼”的必由之路。
2. “还讳”
“写字遇着‘敏’字,又减一二笔。”
此句意为:“每反文”又是“避讳”;所谓“减一二笔”即缺笔法,代指避讳。
既然每每“反文”又是“避讳”,那么除“解谜”之外还须“还讳”。所谓“还讳”,即“缺笔”添之,“空字”补之,“改字”“改音”正之。
万斯同借“避讳之法”将“南明史(明史)”改写为反文“南明史(明史)”之《石头记》,而《石头记》所避之“讳”即清廷之“讳”,所以将清廷之“讳”还原出来,就能将《石头记》还原为“南明史(明史)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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